0 Comments

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醜聞(英語: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 scandal,馬來語:Skandal 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 簡稱「一馬公司醜聞」(1MDB scandal),是指一宗非法盜用一馬公司大筆資金和牽涉國家政治貪污醜聞。這宗醜聞是導致馬來西亞2018年選政權交替一個主要因素[1]。

2015年,馬來西亞納吉·阿都拉薩遭《砂拉越報告》和美國《華爾街日報》指控,馬來西亞政府管轄一馬公司資金轉入他個人銀行户口,涉及金額超過26.7億令吉(近7億美元)。事件揭發後,激起馬來西亞人民批評聲浪,其中馬哈迪·穆罕默德回任之前帶頭呼籲納吉辭職[2],而當時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安華·易卜拉欣公開質疑一馬公司財務。一馬公司公開提交帳户報告,該公司累計了420億令吉(117.3億美元)債務[3],當中一部分是於2013年高盛公司牽頭發行和國家擔保30億美元債券,傳媒報道高盛公司這筆交易中賺取3億美元費用,不過該公司反駁了這項報道[4]。馬來西亞統治者會議認為,此問題引發馬來西亞信任危機,並呼籲當時政府應儘速完成調查[5][6]。

2018年馬來西亞大選,納吉·阿都拉薩領導國民陣線繼續獲得選民支持而敗北,馬哈迪·穆罕默德領導新政府上台後表示有足夠證據調查一馬公司醜聞[7]。選後數月內,馬來西亞政府禁止納吉出境,後搜查他有關聯住宅,充公了大量現金和物品,他提控上庭,罪名包括失信、洗錢和濫用權力[8]。另外,有關當局指控案件另一名關鍵人物——商人劉特佐犯下洗錢罪行,並他發出全球通緝令[9]。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等法庭宣判,納吉涉及一馬弊案SRC洗錢案7項指控全部成立,判處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加監5年[10][11][12][13]。聯邦法院於2022年8月23日維持了他定罪[14]。納吉目前加影監獄服刑[15]。

一馬公司醜聞,美國司法部表示願馬來西亞當局合作,繼續一馬公司進行調查。美國司法部之前調查後指控劉特佐及其同謀涉及盜用一馬公司資金超過45億美元,稱此案牽馬來西亞、沙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某些政府官員[16]。

2015年3月,《砂拉越報告》和《The Edge財經日報(英語:The Edge (Malaysia))》所獲電子郵件資料披露,一馬公司於2009月9月28日沙地石油國際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簽署10億美元聯營投資計劃,當中7億美元原本應一馬公司付給聯營公司,轉進馬來西亞商人劉特佐成立Good Star公司。[17][18][19]

《華爾街日報》過後於2015年6月報導,一馬公司2012年高價購買雲頂集團發電資產,而雲頂集團後捐出筆款項一馬人民基金會(Yayasan Rakyat 1Malaysia)資助國陣第13屆大選競選活動[20][21]。然而一馬公司反駁該項報導,並認為購買發電資產是基於投資,與政治無關。[22]

7月3日,《華爾街日報》進一步透露一馬公司7億美元(當年匯率約值馬幣26億令吉)輾轉流入納吉銀行户口。[23][24]各方媒體開始關注此報道,而納吉本身強調佔有一馬公司資金,聲明該項報道存有惡意指控成分,並認為馬來西亞國內有股勢力要逼他下台。他指示代表律師該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澄清。[25]

同年9月,《華爾街日報》繼續報導一馬公司再有一筆14億美元款項下落不明。稱,一馬公司支付14億美元抵押金阿聯酋投資臂膀——國際石油投資公司(英語: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vestment Company),但該公司收到付款。這筆款項一馬公司收購發電廠有關,國際石油投資公司一馬公司35億美元債券作擔保,協助融資收購發電廠,並選擇收購發電廠49%股權或抵押債券作為回報。[26][27]

2016年3月,《華爾街日報》揭發納吉於20112014年之間,美國、馬來西亞、意大利地使用近1,500萬美元(5,880萬令吉)購買服飾、珠寶及名車。馬來西亞調查單位取得銀行匯款資料顯示,這些錢大多數來自一馬公司。[28][29]

同年4月,《華爾街日報》指出一馬公司於2012年1億5,500萬美元(4億6,500萬令吉)資金輾轉匯入納吉繼子裏扎阿齊茲(英語:Riza Aziz)所成立巖製片公司(英語:Red Granite Pictures)。該製片公司耗資1億美元(3億9,000萬令吉)邀請名導演馬丁斯科塞斯執導《華爾街狼》。[30]

《華爾街日報》於2015年7月3日報導一馬公司26億令吉資金流入納吉·阿都拉薩銀行户口,當時政府面對輿論壓力,時任副慕尤丁於7月4日促請政府機構調查一切納吉指控。[31]

時任總檢察長阿卜杜勒幹尼·巴代當日説,反貪會、警方和國家銀行三方組成特工隊開始調查此事,並突擊檢查3家公司取得相關文件。[32]7月7日,阿卜杜勒幹尼表示特工隊凍結6個涉及此案銀行户口,另有媒體報導其中3個户口納吉所有。[33]然而,特工隊調查報告事後當時政府列為官方機密。[34]

8月8日,時任警察總長卡立(英語:Khalid Abu Bakar)表示警方某些反貪污委員會成員展開調查,因為他們涉及「泄露國家機密」。卡立亦稱沒有任何調查顯示納吉一馬公司事件上犯錯。[35]

2015年7月27日,時任政府吊銷《The Edge週刊》和《The Edge財經日報》出版準證,期3個月,因為這兩份刊物一馬公司報道「會損害或可能破壞公共秩序和安全,可能會引起輿論恐慌,或可能會損害公眾和國家利益」。The Edge媒體集團(英語:The Edge (Malaysia))出版人何啟達回應稱無法理解為何揭發一項數十億令吉騙局可以解讀損害公眾和國家利益。他指稱吊銷準證是打壓兩份刊物,使其閉嘴。[36]

同日,納吉政府宣佈,總檢察長阿卜杜勒幹尼·巴代基於理由,終止職務,聯邦法院前法官穆罕默德阿班迪接任其職[42]。阿卜杜勒幹尼事後表明他狀況[43]。説他時備提控納吉,但當天早上革職[44][45]。

2015年8月,新任副阿末扎希指出,流入納吉户口26億令吉是中東捐獻納吉款項。阿末扎希説他本身會見捐獻者代表,親眼看過户口轉賬文件,一切問題,而中東捐獻者欣賞馬來西亞中庸回教國多元社會模式,獻金是要確保國陣巫統繼續贏得全國大選。[46]馬哈迪回駁,稱中東人捐獻是一派胡言,中東人雖然,但至於如此手筆捐獻。[47]馬哈迪促請納吉及其支持者停止認為馬來西亞人是,因為沒有人會相信26億令吉是捐款。他要求阿末扎希拿出證據,證明流入納吉户頭金錢確實「來中東捐獻」。[48]

2016年1月26日,新任總檢察長阿班迪宣告,納吉沒有涉及任何刑事犯罪行為。[49]阿班迪記者會指出下列兩點:

後,《紐約時報》於2016年2月報道,沙特阿拉伯外交部朱拜爾相信26億令吉是一項投資,他認為這筆錢不是來自沙地政府,不是政治獻金。但他兩個月後改口聲稱26億確實是來自沙特阿拉伯捐款。[53]

儘管如此,美國司法部於2016年7月20日公佈龐充公案,其訴狀有説法,直指匯款納吉款項是來劉特佐夥伴陳金隆(Eric Tan Kim Loong)賬户,間接駁斥皇室捐款論調。[54]

國家銀行於2015年10月9日宣佈,撤銷一馬公司海外總值18億3,000萬美元(75億3,900萬令吉)投資許可,並指示一馬公司該筆資金調回國。一馬公司20092011年,分3次匯出該筆資金作為和沙地石油國際公司合資用途,而當時一馬公司國家銀行提供或資料,以便取得向外匯款批准。[55][56]

2016年4月28日,國家銀行基於一馬公司遵守調回資金指示,因而違反了《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得到總檢察署許可後,一馬公司祭出1,500萬令吉罰款。[57][58]

2018年5月9日,馬來西亞舉行第14選,馬哈迪·穆罕默德領導希望聯盟取得勝利。5月12日,馬哈迪宣佈成立國家元老理事會輔助新政府,理事會成員包括前財政部長達因(英語:Daim Zainuddin)、前國家銀行總裁潔蒂、前國油主席哈山瑪力肯(英語:Hassan Marican)、大馬富豪郭鶴年和經濟學家佐摩(英語:Jomo Kwame Sundaram)。[61][62]此外,馬哈迪政府成立一馬公司調查委員會和調查隊,探討如何索回一馬公司弊案中屬於政府資金、追查和充公涉案資金和資產,以及提控犯法者。[63][64]調查隊成員包括前總檢察長阿卜杜勒幹尼·巴代、反貪污委員會前主席阿布卡欣(馬來語:Abu Kassim bin Mohamed),現任主席蘇克里,及前警隊政治部副總監阿卜杜勒哈密德·巴多爾。[65]

2018年6月,調查隊凍結408個涉及個人、政黨及非政府組織銀行户口,總金額高達11億令吉。這些銀行户口信濫用及欺詐一馬公司資金有關,涉及交易接近900項。[66]

2018年5月12日,馬來西亞移民局證實,納吉夫婦涉嫌貪污案,列入黑名單,禁止出境。[67][68]5月16和17日,警方調查一馬公司案為,突擊納吉有關住宅和辦公室,搜獲大批現款、首飾、手提袋及名錶財物,總值或11億令吉。該起行動中警方起獲首飾超過1萬2000件,充公了由26個國家貨幣組成、摺合馬幣1億1670萬令吉現款。警方表示,這是馬來西亞有史以來充公數額公案。[69][70][71]

7月3日,前首相納吉遭反貪會逮捕,並於次日吉隆坡地庭面控。納吉面臨四項指控,其中三項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下失信罪,剩餘一項則濫用SRC國際有限公司(一馬公司子公司)4200萬令吉貪污罪。納吉否認所有控狀,並繳交100萬令吉保釋金、兩名擔保人作保及交出國際護照後獲準保外候審。[72][73]

8月8日,納吉追加3項洗錢指控。首項控狀指納吉於2014年12月26日,吉隆坡大馬伊斯蘭銀行,他個人户口接收了2700萬令吉,而這筆款項實非法活動收益。次控狀指納吉於同日同地點,接收500萬令吉非法款項。第三項控狀指納吉於2015年2月10日,地點接收1000萬令吉非法款項。[74]

9月19日,納吉因涉嫌一馬公司舞弊案而遭反貪會逮捕,該案中納吉指涉嫌個人銀行户口接收了一筆數額26億令吉匯款。次日,他大馬反貪法令第23(1)條文下,面21項洗錢及4項貪污受賄控狀。納吉否認所有控狀,並以500萬令吉保外候審。[75][76]

2019年4月3日,納吉涉嫌SRC國際有限公司4200萬令吉貪污罪案開始受審。[77]2020年7月28日,納吉SRC相關所有七項指控中被判有罪,並被判處12年監禁和2.1億令吉罰款。[78]該案件中,上訴法院和聯邦法院於2021年12月8日和2022年8月23日維持納吉定罪和判刑。[79][80]

2018年8月24日,總檢察署洗錢罪名提控一馬公司醜聞關鍵人物劉特佐其父劉福平,並法庭申請逮捕令,以便引渡相信匿藏國外劉氏父子。[81]

12月4日,總檢察署提控劉特佐,控狀指控劉特佐涉及金額10.3億美元洗錢活動。劉特佐關係密切陳金龍(Eric Tan Kim Loong)、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盧愛璇(Jasmine Loo Ai Swan)及吳卓興(Geh Choh Heng)面臨洗錢控狀。[81][82][83]

目前逃劉特佐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其他國家通緝。馬來西亞國際刑警組織申請紅色通緝令,阿聯酋、印尼、印度、中國及香港國家或地區尋求協助,儘速逮捕劉特佐。[84][85]

2018年2月28日,劉特佐擁有「號」遊艇峇裏島遭印尼警方扣押,該艘遊艇估計價值超過2億5000萬美元(9億8120萬令吉)。[86]美國司法部相信劉特佐購買該艘遊艇時使用了一馬公司資金[87][88]。印尼政府於8月7日該遊艇歸馬來西亞。[89]

同年8月,馬來西亞海事高等法庭批准公開拍賣這艘遊艇,[90][91]並於次年4月批准該遊艇1億2600萬美元出售雲頂馬來西亞有限公司,售賣淨所得轉入一馬公司資產回收户口。[92]

2018年6月9日,馬來西亞希盟政府美國司法部提出申請,要求索回高盛集團協助一馬公司出售債券時賺取6億美元(23億9021萬令吉)利潤。[93]

12月17日,馬來西亞政府對高盛提出刑事訴訟,要求法庭對高盛和被控4人處以33億美元以上罰款。罰款數字涵括了高盛涉嫌挪用金額,以及高盛這些交易中獲得6億美元額外手續費。此外,檢方要求4人判處10年監禁。前高盛東南亞董事長提姆·萊斯納(Tim Leissner)是被控4人中其中一位。[94]之前,萊斯納於11月10日美國承認高盛隱瞞了部分事實,當中包括劉特佐通過賄賂馬來西亞和阿布扎比官員獲得了銀行業務。美國法庭勒令充公萊斯納4370萬美元(1億8227萬令吉)資產。[95]

2020年7月24日,馬來西亞國盟政府高盛支付總額39億美元(166億令吉)達成和解協議,撤銷高盛控狀。9月4日,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宣判高盛國際公司、高盛(亞洲)和高盛(新加坡)三造面12項刑事控狀無罪釋放。唯保留新加坡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4項教唆高盛控罪[96]。

2020年10月22日,高盛亞洲子公司承認違反了《海外反腐敗法》,將支付29億美元罰金。全球範圍內,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英國,高盛總計支付50多億美元罰金[97]。

2020年7月24日,高盛集團馬來西亞國盟政府達成和解協議,願意歸166億令吉(39億美元)一馬發展公司弊案相關資金[98]。

2018年11月25日,馬來西亞總審計司瑪蒂娜發文告説,納吉其機要秘書蘇克里曾先後指示刪除和修改一馬公司審計報告內容,遭刪改之前內容提及了劉特佐出席一馬公司董事會會議。納吉其機要秘書發出指示時在場人士包括了時任政府首席秘書阿里韓沙、蘇克里和時任總審計司安比林。反貪會總審計報告可能遭到竄改一事展開調查。[99]

12月12日,納吉和一馬公司前總裁阿魯甘達(英語:Arul Kanda Kandasamy)涉及指示篡改一馬公司審計報告內容,被控濫權罪名。控狀指納吉於2016年2月22日26日期間,身公職人員,布城署指示有關人士一馬公司審計報告完成及提呈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前其進行修改,保護本身免受於一馬公司有關紀律、民事或刑事對付。阿魯甘達指納吉串謀,指使他人更改報告。兩人否認有罪,獲準各50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100][101][102]

美國司法部公佈高盛集團一馬發展公司合作賺取6億美元後,高盛集團因為這些交易,遭全球14個國家調查。

2016年7月20日,美國司法部長林奇召開記者會,宣佈入稟法院申請充公涉及一馬公司案件超過10億美元資產。林奇表示,這是美國有史以來公案,旨在打擊盜賊統治。美國目的是這筆數額30億美元、挪用資金歸馬來西亞人民;不過,部分資金流失,包括於償賭債和消費。[103][104]

訴狀136頁,包括12項民事訴訟,同時申請充公17項被挪為私用一馬公司資產。訴狀提及人物包括:

2017年6月15日,美國司法部一馬公司資金挪用事件提起訴訟,尋求充公涉及欺詐案當中房產和其他資產,總值5.4億美元(23億令吉)。此次訴訟中該部尋求充公16項資產,包括「號」遊艇和送奧斯卡最佳男演員迪卡普里奧高價藝術作品。[108]

同年6月23日,奧斯卡最佳男演員迪卡普里奧「小金人」獎座交給負責調查一馬公司洗錢案件美國調查單位後,澳洲名模米蘭達·凱爾劉特佐贈予她價值810萬美元珠寶交給美國司法部,這些贈品涉及濫用一馬公司資金購得。[109][110]

2018年3月7日,巖電影公司(英語:Red Granite Pictures)美國政府分3期繳付6000萬美元(2.3億令吉)達致和解,免遭美國政府充公資產。巖電影公司擁有人納吉繼子裏扎,出資拍攝《華爾街狼》電影,資金源於一馬公司。[111][112]

同年11月30日,時任美國司法部高級眾議院事務專家喬治·希金博特姆(George Higginbotham)承認,於2017年協助劉特佐美國開設銀行户口,隨後外國資金轉進美國,試圖遊説美國官員和影響美國司法部一馬公司調查。美國司法部入稟法庭提出民事訴訟,申請充公4個銀行賬户內近7400萬美元資金,這些户口劉特佐直接有關。[113][114]

2020年9月2日,美國司法部宣佈前任納吉繼子裏扎阿齊茲達成和解協議,充公方涉嫌挪用一馬公司資金購置逾6000萬美元(2億4900萬令吉)資產[115]。

2018年11月1日,美國司法部首次一馬公司案提出刑事訴訟,指控前高盛銀行家提姆·萊斯納(Tim Leissner)和黃宗華(Roger Ng)兩人劉特佐謀,一馬公司盜用數十億美元,進行非法洗錢。萊斯納承認幫助洗錢並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充公4370萬美元。黃宗華和劉特佐涉嫌違反《反海外腐敗法》,涉及洗錢,因此起訴[116][117][118]。黃宗華後於馬來西亞逮捕,而劉特佐潛逃[119]。

美國司法部和馬來西亞政府正式起訴一馬公司弊案相關疑犯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做出回應,於2018年12月19日終身禁止萊斯納直接或間接參與新加坡任何一家資本市場服務公司管理,或事任何受新加坡證券期貨法令監管活動[120]。

2019年3月13日, 美國聯邦儲備局一馬公司弊案罰款萊斯納140萬美元,並下達禁令,黃宗華萊斯納二人不得涉足銀行業[121]。

7月4日,萊斯納涉及多項一馬公司交易,遭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嚴格懲處,終生不得重回業界[122]。

12月16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懲處萊斯納禁止事證券行業,作為美國證監會部分和解協議[123]。

2020年10月9日,擔任美國總統勞·特朗普前募款人埃利奧特·布羅伊迪(Elliott Broidy)美國司法提控遊説美國層及司法局停止一馬基金案件調查[124]。同年10月20日,他華盛頓特區法庭聯邦法院法官科琳科拉爾科特利承審庭上,承認密謀違反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控罪。面臨5年監禁,以及充公660萬美元[125]。

2015年8月,瑞士金融市場監察局(英語:Swiss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表示着手調查銀行是否涉及一馬公司商業交易。《華爾街日報》前個月報道,調查員調查後發現疑是納吉個人户口馬來西亞匯款到新加坡瑞士安勤私人銀行(英語:Falcon Private Bank)户口,金額7億美元(摺合當年匯率26億令吉)。[126]

同年9月,瑞士總檢察署表示,凍結瑞士銀行數個户口數額達數千萬美元資金,並一馬公司兩名高層人員展開刑事調查。[127][128]

2016年1月,瑞士總檢察長麥克·勞勃(Michael Lauber)指出,一馬公司40億美元公款挪用,要求馬來西亞政府協助調查。[129]同年11月,麥克表示,瑞士兩次要求馬來西亞提供司法協助,但時任政府當局回應要求。[130]

2018年3月15日,瑞士國會否決一馬公司資金歸馬來西亞動議,該資金超過1億美元。稱,從可疑交易中銀行沒收資金,歸為瑞士國家預算。[131][132]然而,瑞士總檢察長於7月10日表示,瑞士會利用扣押非法資產自肥,法律義務歸還資金。[133][134]他説一馬公司共有70億美元(280億令吉)流經全球金融體系,而瑞士政府凍結一馬公司相關4億瑞士法郎(16億2000萬令吉)。[135][136]

2016年7月21日,新加坡總檢察署、警察商業事務局及金融管理局聯合發表文告,宣佈充公總值2億4000萬新幣(7億1520萬令吉)銀行賬户和資產,而其中一半或1億2000萬新幣資金屬於劉特佐及其家屬所有。新加坡金管局完成調查瑞意銀行(BSI Bank),並撤銷其商業銀行資格,因為該銀行違反洗錢管制,而且銀行管理疏忽,職員行。[137]

12月23日,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涉及一馬公司案被控,面11項控狀,包括4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狀。後,他被判監兩年半。楊家偉指於2016年3月教唆他人警方提供資料、銷毀電腦,以及不要入境新加坡,以免商業事務局傳召問話。稱,楊家偉劉特佐密切往來,並非法賺取2600萬新元(8060萬令吉)秘密收入。[138]

延伸閱讀…

萬年農民曆

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醜聞

2017年7月12日,涉及一馬公司案楊家偉,洗錢和欺騙罪名下,加判坐牢4年半。稱這是新加坡法庭一馬公司案件所判刑期。[139][140]

2020年10月23日,新加坡商業事務局、金融管理局以及總檢察署高盛集團美國司法部訂立起訴協議發表聯合文告,指高盛集團新加坡子公司一馬發展公司債券發行項目中角色,需支付6100萬美元(2億5315萬令吉)大馬當局。同時,新加坡司法機構高盛新加坡子公司發出36個月有條件警告,並5天內支付1億2200萬美元(5億630萬令吉)給新加坡政府。需支付1億8300萬美元(7億5945萬令吉)[141][142]。同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瑞士瑞意銀行(英語:BSI Ltd)新加坡分行前財務規劃經理凱文麥可發出禁止令,不得參與新加坡證券期貨法(SFA)管轄金融活動,以及財務顧問法令(FAA)下事財務規劃服務[143][144]。

2015年11月3日,阿維斯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Avestra Asset Management Ltd.)客户資金投入可疑資產而帶來風險,澳大利亞監管機構清算。稱,一馬公司數十億美元資金了沙地阿拉伯和開曼羣島,流向澳大利亞,而阿維斯陀資產管理管理一馬公司23.2億美元資金方面扮演角色。[145][146]

2017年1月10日,澳大利亞聯邦警局繼美國、瑞士和新加坡後,加入調查一馬公司洗錢案件,確定當地是否隱藏了源自一馬公司非法資金。澳洲聯邦警局協助美國、瑞士及新加坡局追查一馬公司竊取35億美元(50億新元)資金案件。[147]

2016年4月,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宣佈凍結卡迪·庫拜西(英語:Khadem al-Qubaisi)和穆罕默德阿末巴達威(Mohamed Ahmed Badawy Al-Husseiny)財產,並禁止他們離境。卡迪是國際石油投資公司(英語: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vestment Company)前董事總經理,而穆罕默德阿末巴達威是國際石油投資公司子公司阿爾巴投資PJS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前行政總裁。稱,兩者一馬公司有密切聯繫,利用阿爾巴投資公司一馬公司有關資金匯至各地銀行户口。[148]

同年6月,阿聯酋警方逮捕卡迪,調查卡迪一馬公司案件中扮演角色,其中包括涉嫌欺詐和貪污。[149][150]

2020年10月,阿布扎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宣佈撤回對高盛集團訴訟,追討該公司,一馬發展公司,和高盛集團交易之中遭受損失[151]。

2016年5月,隨著各國展開調查,英國欺詐辦事處(英語:Serious Fraud Office (United Kingdom))調查一馬公司涉及洗錢非法行為,因為英國蘇格蘭皇家銀行瑞士蘇黎世設有分行,而該分行是涉及處理一馬公司海外匯款金融機構之一。[152]

2018年6月12日,英國政府承諾協助馬來西亞政府調查一馬公司案,並歸一切一馬公司有關資產。[153]同年10月,馬來西亞執政希望聯盟政府入稟倫敦法庭,挑戰一馬發展公司和阿布扎比國家石油公司(IPIC)涉及57億8000萬美元(241億6040萬令吉)和解協議。

2021年11月4日,英國倫敦法官批准馬來西亞繼續追究阿布扎比國家石油公司 (IPIC) 和Aabar Investments公司1MDB醜聞中索賠時效[154]。

2015年9月,香港警方前巫統峇加灣區部副主席斯里凱魯丁報案,開檔調查納吉疑似存放瑞士信貸香港分行2億5000萬令吉存款(11億令吉)。[155][156]

2019年9月,香港上訴法庭Bright Shipping Ltd v Changhong Group (HK) Ltd CACV 102/2019一案(「香港訟案」)頒下判詞,説瞭在司法管轄區有並存法律程序進行情況下,香港法院如何決定應否以非訴訟地(forum non-conveniens)由而擱置訴訟。

2018年1月6日,宏集團(「被告人」)擁有「CF Crystal」號貨船Bright Shipping Ltd(「原告人」)擁有「桑吉」號油輪海上相撞。撞船後,油輪爆炸,兩艘船隻起火。貨船逃出火海,但油輪2018年1月14日沉沒。兩船洩漏燃油及桑吉號洩漏凝析油造成污染。

兩船距離東海長江口燈塔船125海里位置相撞,該處並非中國水域,但位於中國專屬經濟區範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條規定,領海寬度超過12海里;第55條將專屬經濟區定義領海以外並鄰接領海區域;第57條規定,專屬經濟區寬度不得超過200海里。因此,撞船地點看來位於韓國和日本專屬經濟區內。

撞船事件發生後,原告人於2019年1月9日香港船隻碰撞對被告人提出訴訟,被告人事件上海海事法院提出多宗訴訟,包括於2019年1月9日上海海事法院設立兩項限制基金。

被告人香港並非訴訟地理由,申請擱置原告人香港提出訴訟,但申請於2018年11月15日陳健強法官駁回,被告人於香港訟案中提出上訴。被告人請求上訴法庭裁定,司法管轄區有並存法律程序進行情況下,法院應採取甚麼方式處理以非訴訟地為由而提出擱置訴訟申請。

上訴法庭引用SPH v SA (2014) 17 HKCFAR 364一案歸納Spiliada Maritime Corp v Cansulex Ltd [1987] AC 460訂下以非訴訟地為擱置訴訟申請法律原則,並裁定:

上訴法庭進一步表明,法庭會三種情況下,幹預以非訴訟地為擱置訴訟申請,並涉及行使權裁決:

上訴法庭指出,「即使上訴法院比原審法官某項行使權時需考慮因素給予比重,幹預原審法官行使權理由。」

上訴法庭需要審理主要爭議是被告人能否符合第一階段分析第二項條件,即證明上海海事法院是否或顯然香港適合作審理船隻碰撞訴訟地點。

為符合這項條件,被告人大律師提出了兩個論點,指出原審法官所犯兩項基本錯誤:

上訴法庭裁定,被告人提出兩個論點成立,原審法官處理方式是正確。

關於第一個論點,上訴法庭裁定,審理擱置訴訟申請重點,是審訊角度來判斷訴訟地合適與否,並此基礎上考量主要爭議(即兩船責任攤分,以及評估各自損失金額)所需援引證據。被告人上海海事法院事故應變費用及環境損害提出申索,並會令上海海事法院變為適合審理本案船間申索地點。

上訴法庭裁定,被告人上海海事法院設立限制基金並不妨礙原告人香港本案提出法律程序。香港是《海事索賠責任限制公約》(「該公約」)締約國,該公約第13條明確訂明,第11條有任何訴訟提起締約國設立了限制基金前提下,禁止作其他訴訟。但於中國並非該公約締約國,因此即使被告人上海海事法院設立了限制基金,原告人可香港對被告人提出任何訴訟。

延伸閱讀…

香港法院如何決定應否以非合適訴訟地為由而擱置法律程序?

寧波吉星吉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

至於第二個論點,上訴法庭認為於原告人未接受上海海事法院司法管轄權,因此會發生衝突裁決及紀錄不容自駁(estoppel per rem judicatam)或爭論點不容自駁(issue estoppel)問題。是多個司法管轄區複訴訟缺點並會有決定性影響;但如果複訴訟會造成有關支出或其他方面後果,情況可能有所不同。法官正確地運用了「困難測試」,要求被告人證明自己將面困難,批准擱置法律程序。換言之,假如當正在進行外地訴訟時,香港提出訴訟可能某被告人造成困難,此情況下,法院可以離關於複訴訟不足以擱置訴訟規則。

後,上訴法庭駁回上訴,表示法院並無理幹預原審法官評估,認為司法管轄區進行並存訴訟及相關法律程序並影響第一階段分析結果。

鑒於航運業務固有跨境性質,航運業界爭議往往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上訴法庭香港訟案裁決提供了指引,説有並存法律程序司法管轄區進行情況下,香港法院如何決定應否以非訴訟地為由而擱置訴訟。假若事人一個非該公約締約國設立了限制基金,此限制基金並不能阻止其他人香港提出任何法律訴訟。因此,牽涉航運糾紛當事人選擇司法管轄區設立限制基金時,檢查有關司法管轄區是否該公約締約國,保該限制基金能夠達到限制法律責任目的。

財富管理“後一公里”,誰是引路人?首屆新浪財經·金麒麟最佳投資顧問評選重磅開啓,火熱報名中~~點擊查看>>

  近日,代理過多件影響案件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章祥兵律師提示,訴訟時效起算點出現變化,章祥兵律師團隊完全統計,下列15只股票訴訟時效於2022年底前,受損股民抓緊起訴。

  2022年1月22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若干規定》(下稱《陳述賠償規定》),事人主張在先揭露日或日起算訴訟時效,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陳述賠償規定》施行前作出行政處罰,訴訟時效原司法解釋規定,從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算。

  訴訟時效即於2022年底前可索賠股票:*ST航通、天夏退、退市剛泰、濟南(維權)、飛樂音響(維權)、瑞世紀(維權)、ST天馬(維權)、東旭光電(維權)、寧波中百(維權)、風華高科(維權)、*ST吉藥(維權)、藏格礦業(維權)、撫順特鋼(維權)、輝豐股份(維權)、ST高升(維權),受損股民抓緊起訴。

  索賠∕現狀:2021年7月30日,*ST航通公告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告知書》。

  索賠條件:2017年4月29日2019年10月14日期間買入*ST航通股票,且2019年10月14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0月16日,天夏退公告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索賠條件:2017年6月1日2019年10月15日期間買入天夏退股票,且2019年10月15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0月26日,退市剛泰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索賠條件:2016年11月22日2019年4月10日期間買入退市剛泰股票,且2019年4月10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0月26日,濟南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二審終審勝訴。        

  索賠條件:2015年4月2日2018年5月2日期間買入濟南股票,且2018年5月2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1月2日,飛樂音響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二審終審勝訴。        

  索賠條件:2017年8月26日2018年4月12日期間買入飛樂音響股票,且2018年4月12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1月5日,瑞世紀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終審勝訴。     

  索賠條件:2016年2月1日2017年7月17日期間買入世紀股票,且2017年7月17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1月6日,ST天馬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二審終審勝訴。     

  索賠條件:2016年12月3日2018年4月27日期間買入ST天馬股票,且2018年4月27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20年12月11日,東旭光電公告收到《關於東旭光電給予紀律處分決定》。    

  索賠條件:2018年6月1日2019年11月18日期間買入東旭光電股票,且2019年11月18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1月20日,寧波中百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一審勝訴。     

  索賠條件:2013年4月19日2016年4月18日期間買入寧波中百股票,且2016年4月18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1月25日,風華高科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二審終審勝訴。    

  索賠條件:2016年3月29日2018年8月7日期間買入風華高科股票,且2018年8月7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1月28日,*ST吉藥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索賠條件: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26日期間買入*ST吉藥股票,且2019年7月26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受損投資者,

  索賠∕現狀:2019年12月3日,藏格礦業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二審終審勝訴。    

【Now新聞台】美國法院駁回一項控告沙特阿拉伯王儲穆罕默德本薩勒曼串謀殺害《華盛頓郵報》記者卡舒吉民事訴訟。法官坦言,是拜登政府表明穆罕默德本薩勒曼享有豁免權後,作出這項「」裁決。

沙特阿拉伯裔《華盛頓郵報》記者卡舒吉,2018年10月沙特駐土耳其伊斯坦布爾領事館內,遭到殺害和分屍。外界指控,卡舒吉多次撰文批評沙特王儲穆罕默德本薩勒曼是幕後黑手。

卡舒吉未婚妻,聯同卡舒吉成立推動阿拉伯地區民主化團體入稟美國法院,這宗謀殺案追究穆罕默德本薩勒曼和另外26人。不過,負責審理華盛頓特區區域法院,週二駁回有關入稟。

法官長達25頁判詞中,表明法院今次決定感「」,直言穆罕默德本薩勒曼謀殺指控可靠,但美國司法部上月法庭表明,穆罕默德本薩勒曼擔任沙特,美國外交原則,國家元首、政府首長和外長美國享豁免起訴權利,所以法庭無權審判穆罕默德本薩勒曼。

Author

alan1226a@gmail.com
最愛日本旅行。網站由2014年起不斷分享日本旅行心得~ 台灣《日本遊樂》專欄作家, 暢銷書《日本由我行》作者.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